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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1:09 上傳
1.什么是ErP指令 ErP指令的全稱為“能源相關產品生態(tài)設計要求建立框架的指令”,于2009年11月10日開始生效。ErP指令并不是針對產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個框架指令,歐盟在這一框架下進一步制定了各類耗能產品需符合的生態(tài)設計要求。經過十多年的發(fā)展,ErP指令框架下已涵蓋外部電源、電子顯示器、計算機、洗衣機和電冰箱等幾乎所有的常規(guī)用能產品,而電光源和燈具等照明產品就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
2.新舊法規(guī)對比分析 2019年12月5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了電光源和獨立控制器ErP法規(guī)(EU)2019/2020及配套的能效標簽法規(guī)(EU)2019/2015,取代原法規(guī)(EC)244/2009、(EC)245/2009、(EU)1194/2012和能效標簽法規(guī)(EU) 874/2012。新法規(guī)統(tǒng)一了各類照明產品能效計算方法,使能效等級的計算更加簡便,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各類產品的能效要求,淘汰了能耗較高的照明產品。下面,小編就來帶您了解一下新舊法規(guī)的不同點。
適用法規(guī)的對比分析 長期以來,歐盟高度重視照明對能源消耗的影響,據統(tǒng)計照明占歐盟國家家庭日常耗電量的12%,歐洲政府迫切希望通過實施能效標簽和普及LED照明等方式,實現到2050年將照明家庭日常耗電量降低到6%的目標。
舊法規(guī):從2009年開始ErP框架指令下就陸續(xù)發(fā)布了(EC)244/2009、(EC)245/2009、(EU)1194/2012和能效標簽指令(EU)874/2012等多項照明產品能效法規(guī)。其中,(EC)244/2009適用于白熾燈、鹵鎢燈、自鎮(zhèn)流熒光燈等非定向燈,(EC)245/2009適用于雙端熒光燈、單端熒光燈和高強度氣體放電燈,(EU)1194/2012適用于定向燈和LED燈,而(EU)874/2012則對上述照明產品提出了能效標簽要求。
新法規(guī):2019年12月5日,歐盟頒布了新版ErP法規(guī)(EU)2019/2020和能效標簽法規(guī)(EU)2019/2015。將所有的照明用的燈具、光源和獨立控制器都統(tǒng)一到這兩項法規(guī)中,新法規(guī)的實施日期為2021年9月1日,原來有關的照明產品能效法規(guī)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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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計算方式和最低能效要求對比分析 舊法規(guī):(EU)2019/2020新法規(guī)實施之前,歐盟對于照明產品的計算方式和最低能效要求主要在(EC)244/2009、(EC)245/2009、(EU)1194/2012三個法規(guī)中。 (EC)244/2009《非定向燈的生態(tài)設計要求》 (EC)244/2009主要適用于白熾燈和自鎮(zhèn)流熒光燈等,如對于自鎮(zhèn)流熒光燈,(EC)244/2009要求在給定光通量Ф下的最大額定功率Pmax≤0.24√Ф+0.0103Ф。按照此公式計算,如一個光通量Ф為400 lm的自鎮(zhèn)流熒光燈,其最大額定功率不能超過8.92 W。也就是它的最低光效能值為44.8 lm/W。
(EC)245/2009《不帶集成式鎮(zhèn)流器熒光燈、高強度氣體放電燈及使其工作的鎮(zhèn)流器和燈具生態(tài)設計要求》 (EC) 245/2009主要針對雙端熒光燈、單端熒光燈等,其對于最低能效要求的計算方式為針對不同類型不同額定功率的燈管,直接給出最低光效能值,如對于額定功率為18W的T8型雙端熒光燈,其要求的最低光效能值為63 lm/W。
(EU) 1194/2012《定向燈、LED燈及相關設備的生態(tài)設計要求》 (EU)1194/2012針對定向燈和LED燈,其采用能效指數為EEI= Pcor/Pref,其中Pcor為額定功率Prated乘以相關系數,Pref為基準功率。如對于光通率小于1300 lm的燈,Pref=0.88√Ф+0.049Ф。從2016年3月1日起,要求EEI大于0.95。根據公式,我們能夠算出一個常用光通量1750 lm,額定功率為26.5 W的LED燈,其EEI=0.23,符合0.95的最低要求,換算成最低光效能值為66 lm/W。
新法規(guī):2019年12月5日,歐盟頒布了新版ErP法規(guī)(EU)2019/2020和能效標簽法規(guī)(EU)2019/2015。將所有的照明用的燈具、光源和獨立控制器都統(tǒng)一到這兩項法規(guī)中,新法規(guī)的實施日期為2021年9月1日,原來有關的照明產品能效法規(guī)同時廢止。 (EU) 2019/2020《光源和獨立控制器的生態(tài)設計》 新法規(guī) (EU) 2019/2020使用了允許功率Ponmax的概念,要求額定功率不超過最大允許功率:Ponmax= C*(L+Φuse/F*η)*R,其中C、L、F、η、R均為相關系數,不同照明產品給予系數值不同。
根據公式,我們來計算一個額定功率為10 W,光通量Ф為800 lm的吸頂燈。按照法規(guī)要求,其給予的修正因素C應為1.08,端部損耗因素L應為1.5 W,有效光通量800 lm,能效因素F應為1,閾值效能η為12lm/W,顯色指數因素R為1。經過計算,其最大允許功率消耗Ponmax為8.82 W,換算成最低光效能值為90.7m/W。
從以上可以看出,無論對比(EC)244/2009、(EC)245/2009還是(EU)1194/2012,(EU)2019/2020的最低光效能值要求都提高了很多,根據目前的要求,白熾燈等不節(jié)能的燈具,根本無法達到新指令的要求,這也是新法規(guī)實施的目的所在。
3.能效標簽對比分析 能效等級不同 舊法規(guī):原有的法規(guī)為(EU)874/2012《光源和照明設備能效標簽法規(guī)》,其對于能效等級的劃分采用EEI的形式。EEI= Pcor/Pref,根據EEI的不同,其能效等級的劃分從高能效A++級到準入級E級,一共劃分為7級。具體要求如下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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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EU)874/2012能效標簽等級
新法規(guī):新的能效標簽法規(guī)(EU) 2019/2015對于能效等級的計算從EEI指數改為ηTM (lm/W),ηTM=(Φuse/Pon)*FTM ,ηTM的含義其實就是為光效能值,含義為在一定的功率下發(fā)出的光通量。根據ηTM的不同,法規(guī)將能效等級分為從高能效A級到準入級G級一共劃分為7級。具體要求如下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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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EU) 2019/2015能效標簽等級
從表1和表2上看,經過換算能夠知道,對照明產品的能效要求,新法規(guī)有了非常大的提高,舊法規(guī)中達到85lm/W-110 lm/W基本可以進入A,A+或者A++等級,但按照新標準只能達到F等級。
標簽樣式不同 新的能效標簽與舊的標簽也稍有變化,主要變化包括: ①ENERG標志與有所不同; ②供應商名稱與產品型號位置與以前不同; ③等級分類不同,都是7個等級,但以前為A++級到E級,新法規(guī)為A級到G級。 ④多了二維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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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舊版能效標簽 / 右:新版能效標簽
4.對策建議 通過歐盟新舊照明產品能效要求和標簽法規(guī)的對比,我們可以發(fā)現,無論在適用法規(guī)、能效要求還是在能效等級劃分方面,都發(fā)生了較大變化。歐盟對于照明產品的能效要求大大提高,與我國的相關標準相比,歐盟的能效要求也是較為領先的。
海關提醒相關企業(yè): ①要加強對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信息的研究。(EU)2019/2020和(EU)2019/2015是照明產品總的能效要求,與之配套的還有許多相關的檢測和合格評定標準。本次法規(guī)內容的調整不僅僅涉及能效要求,在測試方法上也進行了一定的調整,如老化測試從6000小時減少為3000小時,測試樣品個數從20個減少為10個等,企業(yè)要加強最新標準的收集,建立檔案,并及時進行更新。 ②要完善生產工藝流程和質量管理制度,結合采購控制環(huán)節(jié)組織對供方的評審和選擇,建立合格方供貨方名冊,并將能效在內的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等要求加入到供應商評價選擇體系中,強化產品檢測能力的建設,積極做好產品的符合性測試,按照要求開展合格評定,確保出口產品符合歐盟的最新要求。 ③要提升技術水平,掌握行業(yè)話語權。加強關鍵元器件等新技術和新材料的研究,積極參與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和標準的制定工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關務小二轉載自12360海關熱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