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33號(關于調整中國—韓國自貿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格式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有關規(guī)定和聯合委員會決議,取消該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商品項數上限20項的限制,證書格式按照附件執(zhí)行。本公告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原產地證書格式.doc海關總署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