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
2021年第30號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發(fā)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號),商務部制定了《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和《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現予以公告。
附件:1.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
2.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
商務部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發(fā)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號),商務部制定了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
一、關稅配額總量和種類
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194.5萬噸,其中70%為國營貿易關稅配額。
企業(yè)可自主選擇申請:(1)國營貿易關稅配額;(2)非國營貿易關稅配額;(3)國營貿易關稅配額和非國營貿易關稅配額。其中,分配給企業(yè)的國營貿易關稅配額,須通過國營貿易企業(yè)代理進口,國營貿易企業(yè)在當年8月15日前未簽訂進口合同的,獲得關稅配額的企業(yè)可以自行進口或委托其他企業(yè)進口。
二、申請條件
有資格獲得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yè)須首先符合以下條件:2021年10月1日前在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受懲黑名單;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和《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相關規(guī)定。
除上述條件外,申請企業(yè)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2021年食糖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接受關稅配額企業(yè)委托的代理進口不計入受委托企業(yè)的進口實績)的企業(yè);
(二)2020年日加工原糖600噸以上(含600噸)或食糖年銷售額4.5億元以上(含4.5億元)的食糖生產企業(yè);
(三)以食糖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yè)。
三、分配原則
(一)如本《細則》所公布的進口關稅配額總量能夠滿足符合條件企業(yè)的申請總量,按企業(yè)申請數量分配。
(二)如本《細則》所公布的進口關稅配額總量不能滿足符合條件企業(yè)的申請總量,則有進口實績的企業(yè)分得的配額量不少于其在上一年度所獲得的配額量內的進口量。如有剩余配額,在考慮生產加工能力及銷售額的基礎上,分配給上一年無進口實績的企業(yè)。
(三)如獲得關稅配額的企業(yè)未能完成配額內的全部進口量,則按《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相關罰則規(guī)定處理。
四、申請材料
(一)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報告;
(二)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四)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一般貿易配額的生產企業(yè)提供);
(五)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原糖加工企業(yè)提供)。
五、申請期限
(一)商務部委托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商務部委托機構)接收企業(yè)申請材料。申請者于2021年10月15日至30日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商務部委托機構提交申請?!?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見附表1)可從商務部網站下載。
(二)商務部委托機構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將符合條件的書面申請材料送達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并將信息上傳至配額許可證管理平臺。逾期送達的申請材料商務部不再受理。
商務部委托機構寄送申請書面材料需注明:
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
項目編碼18015-001(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材料)
郵編:100731
(聯系電話:010-65197862)
六、公示階段
(一) 為方便公眾協助商務部對申請企業(yè)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商務部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業(yè)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guī)定)。
(二)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舉報。公眾提交舉報意見的期限屆滿后,商務部將委托被舉報申請企業(yè)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進行核查。
(三)核查期間,被舉報申請企業(yè)有權通過書面等方式,就所舉報的相關問題向委托機構提出異議。委托機構審閱被舉報企業(yè)提出異議并完成調查核實后,向商務部就舉報意見的真實性反饋核查情況。
七、其他規(guī)則
(一)企業(yè)對其申請表中所填內容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失信者,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采取相應懲戒措施。對偽造有關資料騙取《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企業(yè),除依法收繳其關稅配額證外,兩年內不再受理其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
(二)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企業(yè),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兩年內不再受理其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
附:1. 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2. 2022年食糖進口稅目表
附1
202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數量單位:噸
填表說明:
1.企業(yè)名稱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必須一一對應,一碼一申請。
2.在“申請關稅配額種類”中,企業(yè)可勾選非國營貿易關稅配額,或者國營貿易關稅配額,或者兩者皆勾選。
附2
2022年食糖進口稅目表
附件2
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03年第4號),商務部制定了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
一、關稅配額總量
2022年羊毛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28.7萬噸,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8萬噸。
二、分配原則
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實行憑合同先來先領的分配方式。當發(fā)放數量累計達到2022年關稅配額總量,商務部停止接受申請。
三、申請條件
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基本條件為:2022年1月1日前在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受懲黑名單;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和《2021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的行為。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 2021年羊毛、毛條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yè)(以下稱有實績申請者);
(二)羊毛、毛條年加工能力3000噸及以上的毛紡生產企業(yè)(以下稱無實績申請者)。
四、申請材料
(二)羊毛、毛條進口合同;
(三)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文件或備案文件,以及竣工驗收報告(無實績申請者提供)。
五、關稅配額申領
有實績申請者在年度內可多次申請羊毛、毛條關稅配額,但2022年9月30日前累計申領數量不超過2021年同一貿易方式下的進口數量。進口數量按商務部委托機構收到并在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以下稱管理系統)核銷且經海關簽章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累計數量(下同)計算。
六、關稅配額再分配
持有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無法將已申領到的全部配額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合同無法完成,須在9月15日前將無法完成的配額量交還原發(fā)證機構。9月30日后,商務部對可供分配數量進行再分配。已完成第五條規(guī)定數量的有實績者和符合條件的無實績者可以遞交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于9月20日前送達商務部委托機構。商務部委托機構于9月30日前將企業(yè)申請材料送達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并將信息上傳至管理系統。逾期不再受理。經商務部核準的申請企業(yè)可繼續(xù)申領進口關稅配額。
商務部委托機構寄送申請書面材料需注明:
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
項目編碼18015-001(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材料)
郵編:100731
(聯系電話:010-65197862)
七、關稅配額證核發(fā)
商務部在管理系統收到填報完整的申請后,于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商務部委托機構。商務部委托機構于5個工作日內向最終用戶發(fā)放《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過期未出證的,管理系統將收回申請數量,并相應扣減該企業(yè)當年可申領數量。
八、關稅配額證期限
《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自簽發(fā)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最遲不得超過2022年12月31日。
對2022年12月31日前從始發(fā)港出運,需在次年到貨的,關稅配額持有者需于12月31日前持裝船單證及有效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到商務部委托機構申請延期,延期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有效期最遲不超過2023年2月28日。
九、關稅配額退回與核銷
(一)在《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有效期內,關稅配額持有者未使用或未用完已申領的關稅配額,需將關稅配額證原件交回簽發(fā)該證的商務部委托機構。商務部委托機構及時將已使用數量在管理系統中核銷并退回未使用數量,同時在相應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原件備注欄中注明并留存?zhèn)洳椤I虅詹繉㈥P稅配額證所列剩余配額予以收回,計入羊毛、毛條關稅配額余量。當年無法完成的關稅配額量最遲交回日期不得超過2022年9月15日。未按期交回者,視同未完成進口,等比例扣減2023年可申領數量。
(二)關稅配額持有者在進口貨物辦結海關手續(xù)后20個工作日內,將海關簽章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第一聯(收貨人辦理海關手續(xù)聯)原件交簽發(fā)該證的商務部委托機構。商務部委托機構需及時在管理系統進行核銷,并將原件留存。辦理延期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最遲核銷期不得超過2023年3月31日。未按期核銷者,視同未完成進口,等比例扣減2023年可申領數量。
十、罰則
申請者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不得有任何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經核查確定申報材料和信息不屬實的,不予受理其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對偽造合同或有關材料騙取《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除依法收繳其關稅配額證外,商務部兩年內不再受理其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1. 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2. 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稅目表
附1
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填表說明:
1.“產品及生產經營”指以羊毛、毛條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能力、產量、用量及出口量。
2.“實際進口量”指2021年關稅配額分配量進口核銷的累計數量(包括延期配額數量)。
附2
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稅目表
來源: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