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港口建設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交通廳(局):
為加快港口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我國水運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國務院有關批示精神,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設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陡劭诮ㄔO費征收辦法》(國發(fā)〔1985〕124號)自《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br />
附件:港口建設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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